一、机构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协助县政府研究、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、规划和计划。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。
(二) 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。
(三)团结、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
(四)弘扬人道主义,宣传残疾人事业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(五)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扶贫、劳动就业、文化、体育、科研、福利、社会服务、用品开发指导、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,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,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
(六)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综合、组织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(七)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(八)承担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办公地址
定远县政务新区政府办公楼东附属楼
三、联系方式
0550-4288400
四、办公时间
上午8:00—12:00
下午14:30—17:30
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休息
五、负责人姓名:张本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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